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7-11-09浏览次数:935

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根据本中心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专业发展方向,编制本中心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计划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组织完善实验大纲、实验教材等教学文件。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高效率,高水平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3.搞好本中心科学管理,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等工作,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发挥本中心投资效益。要认真贯彻实施有关本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领导本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职责,负责对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抓好中心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定期检查总结本中心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6.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组织本中心开展对外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二、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职责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本中心建设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提出本中心建设方向。

2.组织和承担本学科重大科研项目,承担硕士生,博士生的指导工作。

3.组织高水平实验课题的开发与研究,编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和技术管理文件。

4.审定新的实验方案或指导新实验设备的研制与设计加工。

5.主持本学科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和功能开发工作。

6.承担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7.协助力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做好中心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

三、实验教师职责

1.严格执行本中心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对自己所代的实验要亲自预做,做到心中有数,深入研究实验内容,能熟练地处理实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上课时应认真给学生讲明实验的目的、原理、操作步骤以及注意事项。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勤。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耐心指导学生,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4.熟练掌握实验所用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常见故障能及时协助技术人员排除。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

6.积极参加教材建设,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参加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7.遵守本中心一切规章制度。

四、工程师(实验师)职责

1.掌握本中心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担负一门课程或某一类实验的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实验方案,编写实验教材和指导书等实验技术文件。

2.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革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组织助理工程师进行实验设备的保养维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按时开出实验,保证实验质量。

4.参加实验技术和新仪器的研制工作,做好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和管理工作。

5.积极完成本中心主任分配的技术、行政管理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做好本中心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

五、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职责

1.基本掌握本中心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能担负某一项实验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准备实验用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和一般性维护。按照实验大纲组织实验,编写实验报告,协助工程师不断改进实验内容,提高实验质量。

2.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

3.准备新实验,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按时开出实验。

4.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检修和维护工作。

5.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及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保养等技术文件。

6.完成本中心主任分配的其它技术和行政工作。

六、保管员职责

1.熟悉所保管仪器设备、工具、耗材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途。

2.认真贯彻仪器设备、物品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室内物资存放有序,干净整洁。

3.对所管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数量准确。

4.负责仪器设备,材料的领发工作,对仪器设备发生被盗、丢失、损坏等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保管人员有权拒绝不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或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有关仪器设备,实验室主任应尊重这一权力。

6.完成本中心主任分配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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