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7-11-09浏览次数:916

1)实验教学中心建制
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中心主任由学校任命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全面负责中心的规划和建设。学校提供实验教学中心正常运转、维修及更新改造经费。中心由预备实验室、基础实验室、综合与设计性实验室以及专业实验室(在建)构成。实验教学由专职、兼职实验教师承担,实验技术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2)管理模式
在学校和学院的领导下,中心主任组织制订中心发展规划、课程建设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购置设备和实施实验教学。各实验室分别制订实验室规划、实验项目设置和经费使用计划,由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通过中心网络管理实验仪器设备、提供实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统一协调安排实验教学、科研及对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3)资源利用情况
力学实验教学中心资源统筹调配,每年面向全校土建、机械类等27个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采用开放式实验教学的模式。并同时承担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力学实验教学工作。力学实验教学中心年授课本科学生人数约2500人,年生时约25000,实验项目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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