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940

各试点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5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全校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从即日起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线考试试点人员范围:2017年全体新教工;建工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17280101-20172801122017280114-2017280120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152504012015250405-2015250406班;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15250501-2015250504;机械工程专业2015250703-2015250704班。

2、时间安排

自学、自测时间为913日~925日;

在线考试时间为918日~925日。

3、使用方法

1)自学:学生可以通过登录“长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平台”(http://aqjy.chd.edu.cn),进入安全考试系统自学模块进行学习。自学时间不能低于6小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自测:平时学习时,可以进行自测考试,查看自测成绩并了解具体答题情况。如果没通过自测可以再次进行测试。

3)考试:请在自测合格后再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只有3次机会

具体系统使用方法见“长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平台”安全教育模块。

4、其它

此次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将不能进入实验室或实训室(区)学习。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参加学习。此次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是新教工岗前培训内容之一。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和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雷雨滋,联系电话:8233413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人事处

2017091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朱宏路北段 电话:029-61105435 传真:710018 Copyright © 长安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